關于開展合肥市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合建〔2019〕47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建發)局、建管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水務(農水)局;市屬各相關單位;委相關處室和單位;各建筑業企業:
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現象,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省人社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安徽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市〔2019〕2號)要求,現就我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內容和目標
(一)整治范圍:全面排查全市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工作內容和目標:1、嚴肅查處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2、嚴肅查處提供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3、建立預防和監管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即日起 — 2019年2月底)
??市城鄉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務局會同縣(市)區相關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組織本行業內的自查自糾工作,指導督促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單位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是否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查自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為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險信息的查詢服務,對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自查自糾。應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掛證”問題作為整治重點。
存在“掛證”問題的人員、單位應及時整改,對整改到位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對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應于2019年3月3日前,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自查自糾工作進展情況。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人社局將本行業的自查自糾情況匯總后,于2019年3月15日前報送市城鄉建委。
??(二)全面排查(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底)
??在自查自糾基礎上,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協同聯動,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組織開展本行業內的全面排查工作,重點排查專業技術人員參保繳費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的情況。對部、廳下達告知的涉嫌“掛證”名單和投訴轉辦件、信訪投訴舉報、排查出的“掛證”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對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發證機關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全市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規發布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扣押勞動者職業(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的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排查中發現“掛證”問題突出的單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參建項目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處理;對責令限期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啟動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對核查后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且逾期不改的,依法撤回企業相應資質。
??(三)統計報送(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底)
自2019年3月起,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將本行業上月完成查處的《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情況處理匯總表》(附件1),于每月5日前反饋市城鄉建委。市城鄉建委統一匯總后于每月10日前上報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掛證”行為對行業管理、職業資格制度發展以及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造成的危害,將專項整治工作作為規范市場秩序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為強化組織領導,市城鄉建設局等4牽頭部門的主要、分管領導組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城鄉建委建筑業管理處,市人社局等3部門分別指定1名同志參加辦公室,實施協調整治日常工作。
(二)嚴格依法查處。要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依法從嚴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
1、凡違規的專業技術人員撤銷其注冊許可,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布。
2、對違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依法從嚴查處,限期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3、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拒不整改的,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監察部門。
(三)把握節點進度。要嚴格按照工作時間節點安排,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排查,梳理分析工作開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報送相關工作報表。
(四)暢通舉報渠道。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部門應在部門門戶網站醒目位置公布“掛證”問題專項治理的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對投訴舉報事項要逐一登記,切實做到件件核實處理。充分發揮安徽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作用,對被查處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人員,要在平臺中記錄其不良行為,并向社會公布,形成失信聯合懲戒和社會監督機制。
咨詢、投訴、舉報電話:
1、市城鄉建委:①注冊建造師:62838016;②注冊監理
工程師:62838016;③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62692775;④注冊造價工程師:62838032;⑤證書注銷辦理:63537057;
2、市交通局:65991635
3、市水務局:63538349
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63536351
附件: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情況處理匯總表
特此通知。
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交通運輸局 合 肥 市 水 務 局
2019年1月24日
附件: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情況處理匯總表.xlsx 11.62K